[2025]273何竟华裁决书公告(被申请人广州智宝科技有限公司、广州泽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)
公 告
何竟华:
本委受理你诉广州智宝科技有限公司、广州泽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(单位)劳动争议案(穗花劳人仲〔2025〕273号)已依法作出裁决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,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决书,逾期则视为送达。
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。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,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;期满不起诉的,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。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,一方不执行本裁决,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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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6月17日
(联系电话:020-36809923)